根据省物价局、省教育厅《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》(鄂价费[2016]63号)文件要求,为做好2022年学生收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2年学生收费严格按照《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22年度收费目录清单》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。
二、以前年度学生以前年度欠费仍执行原收费标准。
三、收费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。
特此通知
附:湖北财税职业学院2022年度收费目录清单